[摘要]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23日 至 2011年08月29日 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30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8月30日10时00分 在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申请截止时,如某宗地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13日17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 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8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某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8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9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郑书海,郑勇
联系电话:63735025,63193022
开户单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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