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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县挂牌1宗商住地,总起价1.05亿元

温州房产TV2022-08-25 08:31:24来自浙江省

8月24日,温州永嘉县挂牌1宗商住地,预计9月23日出让。

瓯北清水埠片区ZX-H2-22、ZX-H2-24地块总用地面积60342.69㎡,分为2个子地块,其中出让土地分摊面积19526.45㎡,划拨土地分摊面积40816.24㎡。2宗子地块指标指标如下:

地块起价10500万元,按出让建筑面积计算起始楼面价1792元/㎡,上限价格13600万元,上限楼面价2322元/㎡。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竞报配套用房(政策性住房)面积。

地块指标

地块位置图(来源:好地大数据)

附:配(代)建要求

1.拆迁安置房相关要求:

(1)受让人须在ZX-H2-22区块配(代)建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26930平方米的住宅安置用房(其中国有出让36985平方米,国有划拨89945平方米),套型为75平方米190套,90平方米236套,110平方米174套,120平方米228套,130平方米234套,140平方米104套。住宅安置房要以楠江中路和清花路夹角形成的位置优先。

(2)受让人须在ZX-H2-22区块配(代)建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177平方米的商业安置用房(其中国有划拨6232平方米,国有出让1945平方米);配(代)建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7130平方米的二、三层商业、商务安置用房(其中国有划拨5955平方米,国有出让1175平方米)。一层商业要安排在楠江中路、清花路及转角和农贸市场四周位置,其中层高5.1米扎背510平方米(容积率按照1倍计算),层高4.5米扎背590平方米,其余7077平方米为标准层高,二、三层商业商务位置以楠江中路、清花路为主。

(3)受让人须配建1160个地下安置车位及2088个非机动车位(车库产权面积按标准配置,最终以实际安置面积计算,不允许安排机械停车位)。

(4)以上配建面积142237平方米安置房均未包含物业、居家养老、配电、智能化用房及充电配套设施,配套设施面积按照安置房与商品房比例分摊,按规划设计条件书要求由受让人设计和建造,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5)以上安置房中划拨部分及配套车位产权在施工期间统一登记在永嘉县融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竣工验收拆迁安置房及安置车位由瓯北东片开发建设指挥部统筹用于拆迁安置,若安置用房地上计容建筑面积有调整的,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不再调整。

(6)拆迁安置房及分摊配套设施(按照地上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地下车位(按照产权面积计算)以综合成本价4200元/平方米(包括除应缴契税外的一切税费)计,由永嘉县融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配建款的支付工作。

(7)拆迁安置房的套型、位置、品质要求、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由瓯北东片开发建设指挥部、永嘉县融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受让人签订《瓯北清水埠片区ZX-H2-22、ZX-H2-24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书》进行约束并执行。

(8)该地块由于涉及部分安置用房配建,土地受让人必须承认瓯北东片开发建设指挥部与安置户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承担该地块的安置建设义务、后续政策处理与潜在风险。安置房、政策性用房与商品房按一个项目统一设计、统一报批、统一建设,统一竣工,确保整个项目建筑同一品质,并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模式,且规划设计方案须经瓯北东片开发建设指挥部审核同意。

2.受让人须在ZX-H2-22区块内无偿配建一处6班幼儿园(包括装修)及配套的地下车位10个,非机动车位51个,参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833/1040-2007执行,用地面积不小于228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2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幼儿园功能应该独立,用地界线明确,并单独提供安全畅通的出入口,同时其建筑、用地退让及日照需满足规范要求,幼儿园要与整个地块统一竣工验收产权在施工期间统一登记在永嘉县融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

3.受让人须在ZX-H2-22区块内无偿设置开闭所一座,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建设,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4.ZX-H2-24区块配建要求

(1)受让人须在ZX-H2-24区块内无偿配建一处农贸市场及配套地下车位(地下车位建筑面积不小于4578平方米),受让人必须按照容积率足量建设,其规划设计方案须经政府审核同意,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要与整个地块统一竣工验收产权在施工期间统一登记在永嘉县融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

(2)受让人须结合农贸市场设置一处基层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设置一处基层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设置一处公共厕所(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以上均由受让人无偿配建,产权归政府所有。

地块红线图

文章转自:好地讯浙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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