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瓯海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瓯海区梧田街道北村村城中村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公告。
公告指出,因瓯海区梧田街道北村村城中村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7年3月17日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2019年8月13日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修正)等有关规定,将对瓯海区梧田街道北村村城中村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瓯海区梧田街道北村村慈湖街2号-102号、慈湖街37号-103号,北村村慈湖街17幢1号-19幢10号,梧田街道104国道慈湖段171号-189号,北村村经发路8号-44号,北村村勤俭路16号-18号等。
具体以瓯海区梧田街道北村村城中村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红线图范围为准。集体土地上房屋除外。
房屋征收红线如图所示:
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由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签约期限
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17日整。
评估奖励日:2021年8月13日17时整;
提前腾空奖励日、“并列”截止日:2021年9月23日17日整。
房屋征收补偿依据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安置原则、具体补偿安置标准及奖励补助按照《瓯海区梧田街道北村村城中村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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