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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6月1日启动,有两点变化......

温州房产TV  2021-05-20 10:18

5月19日,鹿城区教育局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发布中小学招生政策。今秋,温州市第二中学滨江校区、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投入使用。今年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6月1日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政策有两大变化:

  • 一是今秋投用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执行“三年读一户”政策;

  • 二是对分割产权能否作为入学依据有了新规定。

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6月1日启动,有两点变化......

今年,鹿城区初中招生遵循免试入学、公民协同、便民惠民的原则,分片实施、分类组织、分批分配

  • 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所在小学组织接收报名,6月1日至4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毕业小学进行网络预报名。

  • 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不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招生办组织接收报名,6月1日至15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区招生办进行网络预报名。

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6月1日启动,有两点变化......

鹿城区民办初中通过“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接收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每人可在公办学校之外选报2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县市区民办学校)。

  •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预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 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 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

  •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规定,2015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以及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同一房产三年内只允许有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

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分割产权(指从一个独立产权分割而来的多个独立产权),不论其分割后的产权数和户数,均以分割前原产权作为一个整体产权数处理,即该整体产权仅限一个分割后房产(征得其他剩余分割房产持有人同意)用于入学报名审核,其他剩余分割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招生热点问与答

★2021年招生有何便民措施?

鹿城区教育局一直致力于做好招生便民服务,2021年继续推陈出新,实施七大便民服务举措。

一、政策自助查看。依托微信服务号“鹿城区小学招生”“鹿城区初中招生”内置的政策查询模块,全面提供的引导式政策指引,通过户籍、房产等情况的点选,精准告知入学政策与报名流程。

二、辖区双向查询。通过微信服务号“鹿城区小学招生”“鹿城区初中招生”施教区查询模块,可双向查询房产地址对应的施教区学校与学校施教区范围。

三、入学图文指引。将招生政策与报名流程通过图文折页形式,清晰简明地予以展示并通过公众号推送,帮助家长更快、更准确地完成入学报名。

四、报名视频指导。为帮助家长顺利完成“浙里办”网络预报名,录制了全系列报名视频操作指南并在公众号推送。指南分小学、初中两个学段,每个学段按招生对象类别的不同,逐一代入身份,一步步实景演示网络预报名步骤。

五、资格远程审核。推出两单一码(报名单、大数据比照单、报名材料查看码)不见面资格远程审核功能,推动“线上审核、线下免跑”工作,范围推进招生“免跑”,拓展“无接触政务服务”范畴。

六、报名容缺受理。对于材料符合线上审核要求的,将免除家长线下确认环节;对于材料达不到线上审核要求的,实施容缺受理制度,推行“先办再补”服务。

七、数据无缝流转。全新升级鹿城区中小学招生平台,完成家长“浙里办”(政务服务网)报名与学校平台审核的,完成小学、初中、招生办三方工作的有效串联,实现新生数据在报名、审核、确认、分配、录取、反馈等环节的无障碍快速流转,实现一次报名、多点处理,一次报名、全程服务。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如何入学?

鹿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按其父母房屋产权地址就近分配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如何入学?

鹿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按上述房屋产权地址就近分配入学(在入读学校相应学段周期内,该产权仅供一户家庭入学使用,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

★房屋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学生如何入学?

房屋被拆迁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已实际安置未领取房屋产权证的,拆迁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房款缴费发票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安置房屋调拨单为准;房屋被拆迁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但未实际安置的,原房屋产权证和拆迁协议书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原房产权证记载的为准。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17〕3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货币补偿、期房安置房收购或者在征收范围外产权调换安置的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已出生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其初中入学资格按如下规定处理:需同时符合征收决定公告当年及初中入学当年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初中学校入学资格可自征收决定公告当年的9月1日起保留3周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父母没有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又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滨江街道、南汇街道、蒲鞋市街道、南郊街道、大南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部分等9个街道,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鹿城城区均无房,或房产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按片区统一调配至城区初中入学。

★户籍在鹿城非城区(含七都街道、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山福镇)的,父母持有城区房屋产权的,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非城区(含七都街道、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山福镇,下同)的,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温州市双屿中学、温州市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临江校区等)入学。如父母持有符合条件的鹿城城区房屋产权,可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父母产权地址,由区招生办按片区统一调配至城区初中入学。

★非鹿城区户籍,父母持有鹿城区房屋产权的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如何入学?

非鹿城区户籍,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且父母持有鹿城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初中的,可根据父母房屋产权地址,申请在鹿城区就读初中,就读规则具体为:房屋产权地址在城区范围的,按片区统一调配至城区初中入学;房屋产权地址在非城区范围的,到产权所在施教区初中(温州市双屿中学、温州市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临江校区)报名入学。

★新居民随迁子女要在鹿城区公办初中入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非鹿城区户籍,父母符合鹿城“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完成“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资格认定(具体办法详见微信公众号“鹿城新居民”)后,由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招收。“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资格认定到各街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办理或通过网络申请,具体办法详见微信公众号“鹿城新居民”。

符合“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后,区招生办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局直属和部分鹿城区属初中招收新居民随迁子女积分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15〕33号)规定,对父母符合省定“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对象进行积分量化,按照“积分高者优先”原则,将达到一定分值的新居民随迁子女统一调配到指定公办学校就读。

符合“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具体依据为:

父母双方在鹿城城区办理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据(城区省定条件)——

  • 居住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有在鹿城城区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居住证件或流动人口登记记录,并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依据。

  • 工作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属个体经商户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一年(近一年)以上在鹿城城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鹿城城区范围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

  • 参保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鹿城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交纳一年(近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二)非鹿城区户籍,父母符合鹿城“非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向非城区相应初中学校(温州市双屿中学、温州市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临江校区)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认定,并视招生实际情况予以接收入学。如不能全员接收,进行统筹安排。

★华侨儿童如何入学?

鹿城区合法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初中——

  • 监护人为法定、第二顺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按照父母出国前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情况,参照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鹿城区初中;

  • 监护人为法定第三、第四顺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按照父母出国前户籍,在非城区初中(温州市双屿中学、温州市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临江校区)入学或按片区统一调配入学。

★初中入学的房屋产权,对房屋建筑面积有没有要求?

用于入学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需在20平方米以上。

★入读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对房屋产权有什么要求?

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施教区内,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领取房屋产权证(包括新购房、买卖、析产、继承等)须满三年

2015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以及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同一房产三年内只允许有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

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三所学校(校区)处于红色预警状态,在执行本实施办法的同时,执行《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相关规定。

★报名时需要准备出生证么?

因有较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中无法明确儿童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所以在报名时需要准备出生证。

★报名需要准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结婚证吗?

如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无法看出儿童父母夫妻关系的,则需要提供婚姻证书。

★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随母还是随父?

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拥有抚养权方的有效房屋产权,向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共有产权可否作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的产权,父母持有部分参照普通房产执行。

★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怎么办?

房产证因银行抵押或者遗失的,可持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产情况,持其开具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及抵押贷款合同作为产权依据。为防止证明出具后在报名时房屋权属已发生变更的情况出现,要求提供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的出具时间不早于报名时间一周

★“分割”房产可否能否作为入学依据?

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分割产权(指从一个独立产权分割而来的多个独立产权),不论其分割后的产权数和户数,均以分割前原产权作为一个整体产权数处理,即该整体产权仅限一个分割后房产(征得其他剩余分割房产持有人同意)用于入学报名审核,其他剩余分割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今年有哪些民办初中招生?

今年对外招生的民办学校有:温州市绣山中学本部(惠民路)、温州市绣山中学滨海校区、温州市鹿城区白鹿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实行公民同招后,允许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吗?

实行公民同招后,不允许任何民办学校在全市统一的平台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和招生有关的任何工作。

★适龄儿童少年能同时填报公办民办学校吗?填报民办学校的话,可以填报几所?

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民办学校报2所(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县市区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是如何进行录取的?

鹿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网络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预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依据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预录取。

★如何确保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

为确保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正公平,我区所有民办学校报名均在全市统一平台上进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在平台上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录取过程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适龄儿童少年同时被2所民办学校录取,如何选择确认?

适龄儿童少年如被2所民办学校同时预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预录取。

★如果填报民办学校,是否会影响公办学校的录取?

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 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填报民办学校但未被预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

  •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网络报名?

(一)公办初中网络预报名操作指南

(1)视频指南: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初中招生”,点选“更多服务-网络报名视频指南”,查看视频操作指南。

(2)文字指南:家长通过各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安装“浙里办”(或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

  • 完成实名注册并登录,将左上角“站点列表”设置为“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提示进行网络预报名。

  • 具体为:依次点击“开始报名→鹿城区→公办初中→报读城区公办初中”,根据毕业小学情况选择“鹿城城区小学毕业生在本校预报名”或“非鹿城城区小学毕业生向招生办预报名”,按要求选择报名点与报名类别,完成信息填报、照片上传与线下指导确认时间预选工作。

(二)民办初中网络报名方法

安装、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一)公办初中网络预报名时间

1.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所在小学组织接收报名。6月1日-4日通过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毕业小学进行网络预报名。

2.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不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招生办组织接收报名。 6月1日-15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区招生办进行网络预报名。

3.符合非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

  • 在温州市双屿中学、温州市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临江校区辖区范围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1日-15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网络预报名;

  • 不在在温州市双屿中学、温州市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上戍校区、温州市第三十中学临江校区辖区范围小学就读的,家长查阅非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公告,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二)民办初中网络报名时间

1.优先录取:

  • 采取初中校内直升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直升对象、政策照顾对象等各类优先安排人员,提前批次完成报名与录取工作。

  • 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举办者直系亲属的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等优先安排人员于5月21日、24向区教育局提交名单或报名申请。

2.一轮招录:6月1日-3日,安装、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根据提示进行民办学校网络报名。

3.二轮补招:6月18日-19日,二轮补招学校接收温州市域内符合条件对象的报名。

标签:教育,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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