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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这几宗地块或将改变用途

房天下综合整理  作者:责编:腿腿  2021-04-01 09:46

[摘要] 《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52、XC-1-5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的要求,现将《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52、XC-1-5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52、XC-1-5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的要求,现将《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52、XC-1-5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3日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3月30日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地块位置

本次控规修改地块位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西北部,为《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 XC-1-52a、XC-1-52b、XC-1-58、 XC-1-59 地块,总用地面积8.03公顷。

(二)地块周边现状

本次修改地块周边建设条件成熟,周边主要道路为临港大道、月湖路、望洲路和港泰路。地块东侧为恒大逸合城在建项目,西侧为东塘海,南、北侧为现状空闲地及部分临时用房。

(三)原控规指标

原控规XC-1-52a 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A6),用地面积 3.46 公顷,容积率为1.6,建筑密度 30%,建筑限高60 米,绿地率30%。XC-1-52b

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 0.37 公顷,绿地率80%。

原控规XC-1-58 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3.92公顷,容积

率3.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80 米,绿地率30%。 XC-1-59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0.37公顷,绿地率80%。

二、修改的必要性

(一)优化用地功能,适应城市发展变化的需要

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土地使用越发向集约性和高效性转变,原中央商务区控规XC-1-52a、XC-1-58地块,存在用地功能单一、商业用地规模偏大等问题;XC-1-52b、XC-1-59地块沿月湖路设置的公园绿地,对塑造月湖路两侧的整体商业氛围也有较大影响,与龙港新城的实际开发建设需求存在较大偏差,需要对原控规的用地功能进行调整优化,通过土地的混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满足当前新形势下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的实际建设需求。

(二)衔接相关政策文件,满足地块实际建设的需要

原控规XC-1-52a地块和XC-1-58地块的部分用地界线,超出现状建设用海范围线,在地块的土地出让及开发建设等环节存在问题,需要衔接相关政策文件,对原控规的用地界线进行调整,满足地块的实际开发建设需求。

(三)落实新规范和标准,强化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等一批新的规范和标准的实施,对原控规的指标体系控制带来新的要求,需要通过修编控规来具体落实,满足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的需要。

 

三、附图

1. 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 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规划修改?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这几宗地块或将改变用途

规划修改?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这几宗地块或将改变用途

规划修改?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这几宗地块或将改变用途

 

关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5-02、XC-7-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5-02、XC-7-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的要求,现将《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5-02、XC-7-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3日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3月30日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地块位置

本次控规修改的规划范围为《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XC-5-02、XC-5-08、XC-7-10、XC-7-13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34.58公顷。

(二)地块周边现状

本次规划修改XC-5-02、XC-5-08地块东侧和西侧为现状农林用地,地块南侧为现状海,跨过海堤为滨海大道和现状污水处理厂;XC-7-10、XC-7-13地块东侧为已建世纪大道,南侧为已建东海大道,西侧为现状规划河流,北侧为现状空闲地。

(三)原控规指标

原控规XC-5-02地块(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公共交通枢纽 G1+B+S3 ),用地面积108462平方米。

原控规XC-5-08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9241平方米。

原控规XC-7-10地块(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用地面积134192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

原控规XC-7-13地块(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用地面积73912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50米,绿地率30%。

二、修改的必要性

(一)配合总体规划修编,满足地块实际建设的需要

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控规编制于2014年,该版控规中滨海大道的线位沿用2011版龙港总规的线位;后2016年,龙港总规进行修编,对滨海大道的线位进行了调整(目前已建设完成)。16版总规滨海大道线位的实施,导致原版控规扬帆路与滨海大道的道路连接方案无法实现,需要配合总体规划修编对原控规的路网进行调整。另外,修编后总规的XC-5-02地块用地界线与原控规地块界线出现偏差,导致该地块后期开发、建设难以正常进行,也需要对原控规的地块界线进行调整,满足地块实际建设的需要。

(二)优化城市用地功能,适应当前城市发展变化的需要

原控规XC-7-10、XC-7-13地块为一所职业中专学校用地,近年随着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的逐步推进,对该所职业中学学校已另外选址,需要对XC-7-10、XC-7-13地块的用地功能进行调整,以适应当前城市建设发展变化的需求。

(三)落实新规范和标准,强化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等一批新的规范和标准的实施,对原控规的指标体系控制带来新的要求,需要通过修编控规来具体落实,满足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的需要。

三、附图

1. 区位图

2. 用地现状图

3. 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规划修改?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这几宗地块或将改变用途

规划修改?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这几宗地块或将改变用途

规划修改?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这几宗地块或将改变用途

 

来源:龙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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