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时下网络直播成为许多年轻人的“新宠”,部分主播的收入还很可观,因此就有不法分子盯上了主播们的劳动所得。他们利用“骗号偷钻”的伎俩,将网上虚拟财产占为己有。这是如何操作的呢?近日乐清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网络盗窃案。
时下网络直播成为许多年轻人的“新宠”,部分主播的收入还很可观,因此就有不法分子盯上了主播们的劳动所得。他们利用“骗号偷钻”的伎俩,将网上虚拟财产占为己有。这是如何操作的呢?近日乐清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网络盗窃案。
阿超(化名)是河南通县人,年仅20岁,平时没有正经工作,就喜欢逛网络直播平台。后来他盯上了平台主播的网络虚拟财产,通过骗取主播账号的方式,将账号上的“蓝钻”兑换成“红钻”用于购买网上虚拟礼物。这一做法与在网上相识的阿力(化名)不谋而合,他们俩开始分工合作,由阿力在网上物色主播,阿超借机下手。
2016年3月19日,阿力让阿超加入某网络直播平台的一个频道,他已经和主播刘某套上话。阿超找到该频道,将自己的网上昵称改为“HR凯瑞招收舞蹈主播”与刘某聊天,并称会给她申请推荐。紧接着,阿超又让刘某将他的好朋友“阿龙”也加入到聊天中。
而当刘某进入“阿龙”指定的频道时,发现里面就他们两个人。这时“阿龙”给刘某发去一个链接,让刘某按照他说的操作,就能完成推荐。刘某点开链接后跳出一个对话框,上面显示一串数字,当即就把这数字报给了“阿龙”,之后电脑出现一道道蓝色闪电。接着“阿龙”又追问刘某手机上的验证码短信,刘某也照做了。结果刘某的电脑就像被控制了一样,自己已经无法操作。
原来“阿龙”是阿超的一个小号,通过一系列让刘某做的操作,阿超已经窃取了她的网上账号、密码和手机验证码,并将刘某账号内的8598万个、价值85980元的“蓝钻”兑换成价值6万余元的“红钻”用于在网上平台消费虚拟礼物,再将一部分礼物刷到阿力的账户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的主播在直播平台投入时间、劳动获得的“蓝钻”看似网络虚拟财产,实则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有财产属性,受法律保护。两名被告共同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不过鉴于阿超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退缴赃款,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7000元;阿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归案后亦能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华鸿时代中央公园18853元/平方米[龙湾]华鸿时代中央公园0套在售二期8月4日发售 供应房源336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