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苍南法院执行局组织近20名执行干警,对一处涉担保物权纠纷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房屋实施强制腾空。
昨天,苍南法院执行局组织近20名执行干警,对一处涉担保物权纠纷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房屋实施强制腾空。
何某是温州某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7月23日,因企业资金周转所需,何某以其所有的一间房屋作抵押,限额为150万元,并由苍南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连带责任担保,向苍南建信村镇银行借贷260万元。随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如约偿还到期利息及本金。银行多次催收无果,于2014年8月26日向苍南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
法院裁定:对何某名下抵押的那套房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苍南建信村镇银行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150万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法院于2015年9月14日发出公告,限何某及家属在同年9月30日前搬出并腾空房屋,但他们一家拒绝配合。
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今年1月4日,何某及其家属承诺:在该房屋拍卖成交后1个月内腾空房屋。但,在次公开拍卖后,何某及其家属食言,仍拒不腾空。
鉴于何某及家属的“耍赖”行为,执行法官再次约谈,并下了后“通牒”:限其一个月内腾空并搬出该房屋,何某及家属却称要3个月时间腾空并拒绝签字。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该院决定启动强制腾空程序。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