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年前,因温州市鹿城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鹿城房开”)负债,无力结算工程款,导致市区双井头都市花苑3号楼无法竣工验收。在鹿城法院努力下,昨天上午9时许,该楼的155名住户终于领到了分户产权证,了结了十年来的一块“心病”。
3年前,因温州市鹿城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鹿城房开”)负债,无力结算工程款,导致市区双井头都市花苑3号楼无法竣工验收。在鹿城法院努力下,昨天上午9时许,该楼的155名住户终于领到了分户产权证,了结了十年来的一块“心病”。
鹿城房开成立于1988年5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一家具有国家城市综合开发二级资质的集体性质企业,曾先后开发建设了我市多处住宅小区。
2013年7月4日,鹿城房开以资不抵债为由主动向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同年7月17日,通过摇号,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分所被指定为鹿城房开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2013年7月25日,鹿城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法院确认鹿城房开负债1.18亿元。因房开公司无力结算工程款,施工单位不愿意交出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导致2006年交付的都市花苑3号楼无法验收,整幢楼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经办这起案件的鹿城法院民二庭庭长李琴仙介绍,在正常情况下,都市花苑3号楼要办理房产证需要满足很多条件,首先房屋要通过验收,但在现有条件下无法正常验收;其次,在办证过程中需要缴纳相关规费,而鹿城房开已不能缴纳。在受理鹿城房开破产清算案件之前,鹿城法院就和政府部门提前研判,做了预案。办理房产证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由相关部门申报债权,法院裁定予以确认,其债权的实现在破产程序中按《破产法》的规定处理。
李庭长介绍说,管理人本来没有义务单独履行办理房屋产权证这一行为债务。但为了解决这155户业主的共同难题,法院本着化解纠纷的初衷,法院指导管理人和税务、土地、规划、人防、消防、房管等各个部门沟通,逐步解决问题。
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分所工作人员高冲是这起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他说,为了促成此事,他曾跑了无数趟档案馆收集资料,协调该小区3号楼地下室人防工程、税收补交、物业维修资金缴纳、违章部分补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现在,住户只要缴纳契税,就能带着房屋所有权证分证,办理产权证了。
据悉,解决住户的房产证只是办理这起破产清算案件中的一个环节。目前鹿城房开破产清算案件还在审理中,尚未裁定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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