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记者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和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获悉,市区南塘住宅区58套商品房将于本月25日拍卖。
昨天,记者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和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获悉,市区南塘住宅区58套商品房将于本月25日拍卖。
本次出让的标的物为温州市南塘住宅区一至五组团部分商品房,出让的标的物共有58个。这些房源的建筑面积在121~306平方米之间,低起拍价为10700元/平方米(标的物详情请扫二维码,或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wzzbtb.com:6081/wzcms/cjzcjy/index.htm→“城建资产交易”栏目查询)。
据了解,这58套商品房系市名城集团名下国有存量资产,由市安居房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以改善型住宅为主,部分房源还属于顶楼跃层。有业内人士称,南塘住宅区一至五组团房源优势明显,突出的就是超值性价比,房源附近生态环境良好,配套设施成熟。其中,1组团靠近温州大道,属瓯海区,其余4个组团均为鹿城区范围内。如此核心的区域位置,合理的市场价格,是我市少有的高性价比代表项目。
本次出让方式为拍卖,出让会时间为3月25日下午1点30分,在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多功能厅举行(如报名人数超过该场地规定人数,拍卖场地将另行通知),竞买人未按时参加视作自动放弃。
竞买人应为符合出让公告第四条中报名人条件。经审查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应事先对标的物作全面了解,一旦缴纳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认可,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是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进行出让,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对标的物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竞价成交后,竞中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中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竞中人如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视竞中人违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作退还。竞中人应在规定期限内(4月11至4月22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凭成交确认书、保证金收据等资料与市安居房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付清相关款项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中人已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作退还。
竞买未成交者,在出让会结束后次工作日起,可到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代办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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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3.6楼市开盘供应房源975套 建筑面积939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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