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度市区低收入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从2016年1月4日开始至1月31日结束。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贷款贴息公告。
2015年度市区低收入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从2016年1月4日开始至1月31日结束。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贷款贴息公告。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职工家庭;贷款贴息对象须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年度内贷款无记录。
贴息额度按贴息对象2015年度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40%计算。经计算,每月贴息额低于500元的,按实际支付利息贴息;每月贴息额度高于500元的,按每月500元贴息。
贴息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贴息申请程序,市民可登录温州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wzgjj.com)查询或下载相关申请表格,也可致电12329咨询。未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为方便职工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工作日申报和双休日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受理贷款贴息申请。受理地点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处(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399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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