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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带来部分楼盘车位畅销 产权归属和期限需留意

温州商报  2015-12-16 09:56

[摘要] 近年来,“停车难”使得地下车位受到更多关注,并使其成为市民置业时的重要选择。近日,市政府已原则通过《市区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其中提及开发地下空间资源来增加停车位。

近年来,“停车难”使得地下车位受到更多关注,并使其成为市民置业时的重要选择。近日,市政府已原则通过《市区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其中提及开发地下空间资源来增加停车位。

多数车位销售火爆

今年以来,市区多个在售楼盘已启动地下车位的销售,其中多数楼盘的车位销售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尤其是住宅销售本身较好的楼盘,车位销售当天均能出现火爆现象。

购买七都一楼盘的余女士,在车位销售当天原本计划先去现场看情况再决定,但当她行经七都大桥时就发现车辆较平日增加不少,到了现场已有一百多人在排队,便立即加入购买行列,认购了一个车位。“几乎所有人都在抢,好像不要钱一样。”余女士向记者说道。

记者了解到,部分开发商为加快车位销售速度,推出“限时折扣”的措施,吸引业主短期内购买车位,尽快回笼资金。此外,也有楼盘因前些年楼市低谷期住宅销售相对困难,推出包括“购车位优惠”等各种措施,导致车位价格较低,提升了业主购买车位的积极性。还有开发商由于某些原因通过购车位优惠的方式对业主进行补偿,使业主产生“不买即亏”的心理。

出现车位销售火爆现象的楼盘,多数位于核心城区与楼盘密集的新区,周边本身存在“停车难”现象,或因在建楼盘较多而预期“停车难”。与此同时,也有少数楼盘车位销售情况不佳,持续降价甚至赠送车位,这些楼盘大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住宅本身销售情况不佳或入住率不高,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此部分区域即使“停车难”,地下车位也空置。

车位挑选有讲究

除“停车难”及各种优惠措施外,挑选车位也颇有讲究。购买湿地板块一楼盘的章先生在车位销售当天就一大早前往售楼处认购车位,生怕买不到自己心仪的车位。他表示,既然买房用于自住,那么车位好挑选位于自己家楼下且离电梯入口近的,以方便自己出行。同时,地下车位也有“边套”、“中间套”之分,价格几乎没差别,“中间套”的车位可能会存在两边都停车、开门空间不足的现象,因此他选了“左边套”车位,以保证靠驾驶座车门的一边有足够的空间。

除常规车位外,少数楼盘因车位不足而设置了机械式立体车位,但由于尺寸相对较小、操作耗时等原因,相对不受欢迎。购买湿地板块另一楼盘的陈先生表示,自己当时并未时间购买车位,后来才发现常规车位已所剩无几,而机械式立体车位却基本没人买,便打算等小区交付后视情况而定。据了解,市区南塘住宅区等小区底层设置了机械式立体车位,少有车辆停放,使用率较低。也有车位紧张的老小区、安置房等,曾计划通过机械式立体车位的设置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却因部分业主反对而搁置。

多数车位备案难

尽管今年多个楼盘销售车位,但据市住建委房管局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显示,今年市区仅凤凰城等少数楼盘在该系统进行备案,多数楼盘车位销售并未备案。记者从多位购房者口中得知,部分楼盘销售的车位为“人防车位”,一般较产权车位要便宜,并签一份有效期20年的使用协议。

根据《市区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非机动车库在符合消防、人防等要求的情况下,也可通过改造兼容机动车停放功能。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归投资者所有。去年9月,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指明机械车位或人防结建部位的机动车位,不单独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但在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证附注栏中进行备注说明。

除“人防车位”外,其余地下车位理应可办理独立产权,但部分楼盘也将其归为“人防车位”。记者致电某楼盘咨询,销售人员表示该盘除“人防车位”外为“符合标准产权”条件的车位,当记者咨询是否可办理产权时,该销售人员含糊地表示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该楼盘的地块出让公告中显示:单独计容积率指标地下建筑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

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章超凡律师表示,“人防车位”可以租赁等方式使用,但不能办理产权,开发商可以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其归属和使用期限;其余地下机动车位,开发商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以出售、出租或附赠方式约定车位产权归属,车位产权可以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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