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乐清市乐成镇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经审核批准命名的“明珠大厦”项目,位于乐清市翁垟街道东盐村,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项目基本情况
(一)乐清市乐成镇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经审核批准命名的“明珠大厦”项目,位于乐清市翁垟街道东盐村,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二)乐清市乐成镇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于2015年01月14日通过拍卖取得该出让地块的开发权,于2015年02月02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乐政国用(2015)第000868号,土地用途为商住,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总用地面积6011㎡。该宗地抵押权已设定给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垟支行存续。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20日,高额抵押担保额为叁仟万元整。现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该项目进行预售。
(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2241.58㎡(含地下室,架空层),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8033㎡,地下建筑面积4062.5㎡,架空层146.08㎡。本项目共1幢,住宅108套,商铺13套。
(四)本项目的容积率为3.0、绿地率为30%。
(五)前期物业管理采用协议选聘方式交由温州联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向乐清市住建局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协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明珠大厦首届业主大会成立并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六)本项目于2015年03月2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浙规证2015-038200037 号,于2015年03月30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0323201503300101。批准建筑规模18033㎡,另地下室4062.5㎡,架空层146.08㎡。
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目前建设进度已达到±0.000以上,工程于2015年03月30日开工,现主体已建造至第十五层,预计将在2016年07月30日竣工,2016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
预售商品房情况
(一)1、本项目工程建设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当前累计投入工程款已超过本次开盘楼栋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要求。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二)本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证》,预售证号为 售许字(2015)第22号 ,批准预售商品住宅的总建筑面积为 15064.41 ㎡,总套数为 107套,销售均价为7457元/㎡;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 2622.8 ㎡,总套数为 12 套,销售均价为10324元/㎡。
(三)我公司委托乐清市测绘院预测测算明珠大厦项目,预测总建筑面积为21890.3㎡(地上面积为18211.94㎡,地下面积为3678.36㎡,另架空层面积为129.7㎡),其中住宅面积15205.3㎡;商业面积为2747.67㎡;预测住宅面积比批准面积超出140.89㎡;预测商业面积比批准面积超出124.87㎡。现预留住宅:1幢2002室面积为141.88㎡;商业:1幢103室面积为180.4㎡共2套房源不预销售,待竣工验收后再作处理。
(四)本项目预售商品房为毛胚房。
公共部位与公共设施情况:
物业用房位于1幢裙房2层,建筑面积约为17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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