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公司开发建设经泰顺县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取名为《新府公寓》商品房住宅项目,推广名为《新府公馆》,位于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南侧。
一、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遏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0﹞4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补充意见》(温政发﹝2010﹞6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温政发(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我公司开发建设经泰顺县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取名为《新府公寓》商品房住宅项目,推广名为《新府公馆》,位于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南侧。
(二)我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式竞得该出让地块。于2011年8月5日办理了土地证,原证号为泰政国用2011第TS100-73 号;我公司开发的新府公寓项目,由于该项目规模较大,一次性完成建设有难度,特报泰顺县人民政府并获准,于2013年6月25日将原土地证泰政国用(2011)第TS100-73号分为A、B、C三块,总面积为47262㎡,用途为住宅用地,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其中泰政国用(2013)第11841号是A地块,面积为16618.27㎡(A1、A2、A3、A4幢在A地块上);泰政国用(2013)第11941号是B地块,面积为13932.26㎡(B1、B2、B3、B4幢在B地块上);泰政国用(2013)第11921号是C地块,面积为16711.45㎡(A5、A6、B5、B6、B7幢在C地块上)。该商品房的A地块,面积为16618.27㎡,土地使用权于2013年6月25日设定抵押,抵押登记机关为:泰顺县国土资源局,抵押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抵押金额5503.97万元,期限为2013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4日。抵押权人已于2014年12月书面同意该项目进行商品预售。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69177.89 ㎡,其中:住宅620套;物业用房464㎡,汽车库 2926.3 ㎡,本次申请预售商品房共5幢,住宅200套。
1、A1#楼住宅:3450.42㎡,共40套;
2、A2#楼住宅:3417.28㎡,共40套;
3、A3#楼住宅:4756.57㎡,共40套;
4、A4#楼住宅:1785.08㎡,共20套;
5、B7#楼住宅:5270.65㎡,共60套。
(四)项目容积率为1.3,绿地率为30%。
(五)前期物业管理已于2013年4月1日与泰顺县德信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合同,并已报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六)该项目于2011年8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第201103912013号;于2013年3月1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201303901204号;于2013年4月16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0309201304160101。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于2013年4月开工,预计将在2015年7月主体结顶,在2016年1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工程进度安排,详见附件《新府公寓工程进度计划》。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一)预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情况:
本项目目前工程建设进度已达到±00以上,建设资金投入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
(二)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泰顺县住建局,预售许可证号为泰售许字(2014)第12号。
(三)预售商品房项目建筑面积预测以及分摊情况:
该项目商品房建筑面积预测单位为泰顺县测绘大队。批准预售B7、A1、A2、A3、A4号楼总建筑面积:18680平方米,住宅共200套,分摊部分面积和分摊系数等见测绘成果报告书。
住宅:
1、外墙:涂料,局部石材类;
2、内墙:混合砂浆;
3、顶棚:梁混合砂浆;
4、地面:水泥砂浆找平;
5、门窗:塑钢窗,室内无内门及门框;
6、厨房:预留给排水接口;
7、卫生间:预留排水接口;
8、阳台:阳台地面水泥砂浆找平;
9、电梯:高级品牌电梯;
10、其它:终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本次开盘的新府公寓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有:物业用房面积为 464平方米,设在B4栋二楼。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所提供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由物价局备案(详表附后);
(二)价格调整(根据泰顺县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三)优惠方案:
1、参加2014年12月20日新品发布活动,且购房成功并按时签约,可享原总房价的3%优惠;
2、参加2014年12月27日诚意金报名活动,且购房成功并按时签约,可享原总房价的3%折优惠;
3、按预定协议书约定时间内签定合同,可享原总房价的2%优惠;
4、一次性付款可享总房价 1.5%优惠。(注:本条的总房价为经过上述1、2、3种优惠方式累计后的折后总价)。
本公司确保销售价格累计享受优惠不超过原定销售价格的10%。
上述活动客户名单随即提交房产监管部门备案,以利今后落实相应优惠。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