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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三类人群可享租房补贴

温州都市报  2013-09-23 10:55

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委召开的首次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即将施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制度,明天开始,市住建委将针对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新区、生态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网上预登记工作,为期一个月。

据悉,本次申请放宽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区城镇户籍的新就业大学生和高层次人才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今后还将划出一定的比例定向供应给新温州人。

预登记对象分三类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要求登记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满5年,已婚(含离异、丧偶),登记人、共同登记家庭成员(配偶、未婚子女、同一户口内的父母)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或在市区拥有的住房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28000元以下。年满35周岁的单身未婚居民,可以独立作为一个家庭登记。

2高层次人才(户籍所在地、毕业年限、收入不限)

要求登记人在市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创业),具有副高(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尚有不少于1年的正式聘用服务合同,已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登记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同一户口父母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3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收入不限)

  要求登记人在市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创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自毕业次月起算未满5年,与用人单位尚有不少于1年的正式聘用服务合同,已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登记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同一户口父母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预登记流程三步走

一、登录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wzcb.gov.cn/),点击浮动窗口“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网上预登记的通告”。

二、按登记人户籍选择“本市区户籍、非本市区户籍”点击进入。

三、按相应的类别“①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②新就业大学毕业生③高层次人才”点击进入,并按表格要求和说明填写。

(预登记浮动窗口将于9月24日零时开启,10月24日24时关闭。)

小贴士:信息上传三天内还可修改

预登记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不得虚报。预登记操作过程中,信息查询码由预登记人自行设定,登记提交后三天内可以对自己的错误信息进行更正,三天后不能进行查询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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